公司司法解散的迷途与进路——基于比较法视野的考察
2015-05-25分类号:D922.291.91
【部门】宜宾学院法学院 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要】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其中的公司司法解散制度规定仍存在起诉条件过于严格、法定解散事由语焉不详、恶意诉讼防御机制缺失等问题。本文以日、德、英、美、中五国的公司法为比较蓝本,围绕公司司法解散的适格原告、起诉条件、法定事由、滥用诉权的防御措施等要件,从立法规定、体系构建和程序设置的异同上进行比较,在借鉴法治发达国家司法解散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新公司法 司法解散 适格原告 法定事由 比较研究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股东派生诉讼立法研究——基于公司法与民事诉讼法协调的视角”(课题编号:09BFX082)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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