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选择
2015-05-01分类号:D922.28;F49;F832
【部门】西华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西华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仍未突破传统金融的内涵射程。无论是应对金融风险,还是规划未来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方向指引,都需要确立依法发展的理念。而在法律框架内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一要确立监管者与市场主体的法律边界,即政府应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监管边界,市场主体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行为边界;二要完善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通过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倒逼相关立法。
【关键词】网络金融 金融风险 创新发展 依法发展
【基金】201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JBK1307045); 四川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2013年度科研项目“非法民间融资治理面临的困境及刑法应对研究”资助(13CFL010); 四川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项目“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与实践”资助(SJG2014002)
【所属期刊栏目】财经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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