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市场关系的厘清与作用发挥的法治保障
2015-01-25分类号:D630;D920.0;F123.9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政府与市场是内生于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两个重要调节主体,是社会经济的"一体两翼",有着不同的性质与功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可以表述为三点:第一,宏观、微观经济领域各显其能的关系;第二,政策法规与经济规律共同作用的关系;第三,自发调节与自为调节相互补充的关系。当前,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政府、市场"两只手"的并用,使"两只手"互有分工、有机配合,共同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
【关键词】现代市场经济 “政府-市场”关系 功能定位 法治保障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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