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二次议价”的社会效用损失研究
2014-03-25分类号:R95
【部门】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摘要】实施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以来,很多地方的中标企业在政府确定的采购价基础上仍需与医疗机构进行"二次议价"。"二次议价"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集中招标采购的作用,进一步降低了药品经营企业的利润,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代理成本,造成社会效用损失。文章通过分析"二次议价"的动因、条件和隐含的真实诉求,指出"二次议价"的存在暴露了现行药品招标采购机制中存在政府治理目标不明确、治理路径偏差和过度治理等缺陷,并提出了完善药品采购价格机制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二次议价”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社会效用 药品定价机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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