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财税处理分析
2014-02-20分类号:TD167
【部门】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矿山企业需根据相关规定提取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文章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收法律规定,对矿山企业提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财税处理进行了探析。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专项储备 企业所得税 专项资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