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前置:促进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基于订单培养的案例分析
2014-08-05分类号:G719.2
【部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与继续教育研究所
【摘要】职业教育责任属于企业最高层次的社会责任,有内外之分。研究发现,企业将内生责任前置到职业院校,转化为外部责任,成为当前政策环境下校企合作的契合点和有效途径。这种途径以订单培养为具体实施形式,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还使其争取了相应权利,积累了社会资本,从而激发了企业参与学校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成为校企合作的典型模式。
【关键词】企业职业教育责任 责任前置 权利 校企合作
【基金】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现代职业教育中企业责任的实现机制与评价研究”(编号:14BGL127),主持人:霍丽娟
【所属期刊栏目】职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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