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校企深度合作机制中的契约关系研究
2014-09-11分类号:G717
【部门】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营管理系
【摘要】构建职业教育校企深度合作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要明确校企合作活动中各主体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是要确定各主体间的关系及其协作方式。明确主体是前提,协调好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是关键。文章在分析现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契约关系现状的前提下,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各主体利益诉求入手,明确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和内容,以契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从多个层次构建校企合作的契约关系,旨在为建立校企深度合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关键词】职业教育 校企深度合作 机制 契约
【基金】2013年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课题“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校企深度合作运行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30105)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与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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