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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预算的治理职能——以高校为例

2014-07-10分类号:G647.5

【作者】乔春华  
【部门】南京审计学院  
【摘要】事物的职能是事物的固有功能,是事物本质的体现。但现有文献中预算的职能从未提及治理的职能。治理的核心是制衡权力。现代预算的实践与理论表明预算具有治理职能,现代预算客观上要求审议通过、公开透明、内部控制、审计监督这四个方面。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预算能力,现代预算制度最终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忽略预算的治理职能就不能称为现代预算。
【关键词】现代预算  治理职能  制衡
【基金】江苏省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4%目标实现后建立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研究”(2013SJA630003)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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