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一般纳税人涉税业务核算浅析
2014-09-10分类号:G647.5
【部门】
【摘要】2011年1月1日,全国"营改增"试行,高校也在其列。2013年,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联合公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3]37号),并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原指导高校"营改增"工作的财税[2011]111号等文件废止。新政策最大的变化是规定了经常性发生应税业务
【关键词】业务核算 科研处 国家税务总局 交通运输业 财务处 事业支出 销项税 税务管理 进项税额抵扣 明细科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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