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在教师发展中的应担之责、失责之处与履责之策
2014-12-20分类号:G647.2
【部门】辽宁警察学院高教研究室
【摘要】高校教师在学校发展中的作用和自身发展规律决定了高校成为教师发展的责任主体,承担有限责任。然而,受高等教育法律规范、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以及高校教师发展自身特点的影响,高校往往在教师发展中处于无为状态,表现为重引进轻培养、重管理轻服务和重被动执行轻主动发展等。为此,在强制性和诱导性变迁机制共同作用下,可以从价值定位、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高校在教师发展中的作用。
【关键词】高校教师发展 高校责任 责任缺失 制度建设
【基金】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理论视角下应用技术大学青年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编号:W2014322)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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