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模式的政策思考
2014-10-25分类号:R197.1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流域生态补偿分为政府补偿和市场补偿两种基本模式。本文从生态补偿模式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存在的不足,指出政府补偿模式存在纵向转移支付不合理、横向转移支付尚未建立以及缺乏税收支撑等财政政策不完善的问题,市场补偿模式则存在市场参与主体不积极、价格形成机制欠缺、社会资本介入不充分等问题。需要在政府补偿模式中完善中央对地方的纵向转移支付、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和适时开征具有生态补偿性质的税收,同时构建促进市场补偿模式发展的政策体系。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 政府补偿模式 社会补偿模式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下生态补偿财税责任差异化的法律机制”(项目编号:13YJC82008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高铁客运流量机制分析与建模研究”(编号:11YJCZH160); 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鄱阳湖流域政府间横向协调机制研究”(项目编号:GJJ12757); 华东交通大学科研课题“政府主导型的鄱阳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1JG03)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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