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地方分税制的建设与完善
1997-02-20分类号:F812.42
【部门】辽宁财政高等专科学校
【摘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将宏观分税制和地方财政包干体制进行重新整合,建立地方分税制科学合理的制度结构,使其具有良好的社会功能和理想的效率,是重建地方分税制的使命。重建地方税收体系可以归结为主体税种选择与培植和地方税收立法权两个核心问题。
【关键词】地方分税制 公共物品 地方税收体系 地方税收立法权 地方转移支付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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