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预算外资金膨胀的理论思考与对策
1997-03-01分类号:F812.3
【部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预算外资金是有关单位凭借国家权力或由国家授权而取得的目前还没有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具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行使其管理职能,向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目前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可分为正当合法的和不合法的两种,前者包括正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罚没收入;后者主要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形成的资金。我国建国之初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政策,只允许地方自收自支农业税附加和机关生产收
【关键词】预算外资金 罚没收入 财政监督 预算管理 自收自支 统收统支 预算内收入 行政单位 财政收入 法规授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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