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三国品
2014-09-25分类号:G615
【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摘要】上世纪后半叶,全美幼教协会、英国早期儿童教育协会、澳大利亚早期儿童教育组织等幼教专业组织先后制订、出台和实施了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品味这三国教师专业伦理规范发现:幼教专业伦理规范的不可或缺性需要行业内部达成广泛共识;专业组织应在其中起到持续引领作用;规范文本的内容应该直面幼教实践以利于行动。美、英、澳三国的经验启示我们:中国学前教育界也应把专业伦理规范的制定提到议事日程;专业组织应该有所作为推动其成;规范条款要着眼于教师的外显行为;规范内容要以解决幼儿园教师的行为困惑为基点。
【关键词】美、英、澳 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 特点与启示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研究”(11YJA880001);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幼儿园教师专业伦理:缺失与生成(11JCJY02Z)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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