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知难行更难
2014-01-05分类号:G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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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怎么看待教育是个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2002年11月8日)明确提出,必须坚定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首次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教育方针;"十七大"报告(2007年10月15日)首次将教育纳入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范畴,把教育列为"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社会管理"社会事业和民生要素之首,并在党的教育方针中明确提出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十八大"报告(2012年11月8日)把教育放在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之首,并强调要"努力办好
【关键词】建设范畴 收入分配 战略地位 公共卫生 社会事业 社会管理 为人民服务 社会集团 现代汉语词典 中国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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