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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还是承认——一种复合的教育正义观

2014-04-25分类号:G40-059.1

【作者】吕寿伟  
【部门】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摘要】随着西方政治哲学的复兴和繁荣,分配正义几乎成为唯一被信任和推崇的正义方案。在这种背景下,教育正义也一直被分配的范式所垄断,分配范式的教育正义旨在解决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占有。但在很多情况下,并非是消除不平等,而是避免源于承认期待伤害的羞辱和蔑视代表着教育正义的规范目标;不是分配平等或物品平等,而是对尊严的平等承认构成了教育正义的核心范畴。显然,由羞辱和蔑视所引发的教育不正义是分配正义所不能解决的,而必须通过承认的正义予以矫正。因此,分配的方案并不能单独完成教育的正义规范功能,教育正义的完备方案必须由分配范式和承认范式共同型构,以形成出一种复合的教育正义观。
【关键词】教育正义  分配正义  分配范式  承认范式  羞辱  蔑视
【基金】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制度伦理视域下的教育行政正义研究”(项目编号:2013SJB880019)成果;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专项课题“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教育制度与教育政策变迁的伦理分析”(课题批准号:C-b/2013/01/016)研究成果; 江苏大学高级技术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制度伦理与教育制度创新”(项目编号:12JDG124)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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