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在家上学”作为一种权利
2014-06-20分类号:G40
【部门】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摘要】"在家上学"不仅是一种教育现象,也是一种公民受教育形式。它满足权利构成的基本要求,因而成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一项受教育权利。运用权利要素理论分析发现,"在家上学"权利的核心要素是自由或选择。应该厘清相关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合理规范和引导"在家上学"实践。
【关键词】在家上学 权利 权利要素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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