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职业教育法律体系重构思考——基于大职业教育观理念
2014-04-05分类号:G717
【部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
【摘要】"小职业教育观"由于具有格局分散、系统性差等特点,目前已经严重限制了中国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形成中国现有职业教育法律体系诸多弊端的最根本原因。因此,以"大职业教育观"视野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对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而言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和社会意义。
【关键词】大职业教育观 新型职业教育法律体系 重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职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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