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非实施主体与“337条款”的国内产业要求
2014-12-10分类号:G306
【部门】金陵科技学院
【摘要】专利非实施主体(Non Practicing Entity,以下简称NPE),是指拥有专利但自己并不实施该专利技术的实体。一般而言NPE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拥有专利但自己不实施该专利的科研机构(如大学或实验室)、创业公司、科技公司等,其特点是自己投入资金进行研发活动,在获得专利权后由于不具备生产专利产品的条件,便通过向大型制造企业许可专利的方式获取收益。第二类又被称为PAE(Patent Assertion Entity)或者专利流氓,其购买或获得专利权的
【关键词】国内产业 专利许可 生产专利 大型制造企业 Patent 专利诉讼 Entity 永久禁令 驱动型 科研机构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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