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共享背景下的公共图书馆复制权例外构建——写在《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之际
2014-02-15分类号:G258.2;D923.41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要】公共图书馆作为公众获取知识的场所之一,开展业务时必然会复制他人作品。然而我国《著作权法》未系统地规定图书馆的复制权例外,导致公共图书馆开展业务时面临诸多风险,特别是数字图书馆业务的开展。为使公共图书馆能合法开展其业务,应当以我国国情为基础,根据公共图书馆的职能和三步检测法,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例,构建我国的公共图书馆复制权例外制度。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复制权例外 三步检测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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