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互补性制度
2014-06-11分类号:G710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
【摘要】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发展需要相关制度的保障,但在我国,人们发展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对此认识不深,导致校企合作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文章从互补性制度理念出发,分析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存在的各种互补性制度问题,并提出建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责任分担的投资制度、人才的合作培养制度、职业教育与资格认证衔接制度、技能人才成长制度等匹配制度,对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互补性制度
【基金】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创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13YJA88025,项目主持人:;震)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与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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