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一流大学如何选校长?——海德堡大学的个案分析
2014-03-10分类号:G649.516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
【摘要】对海德堡大学校长的选拔与任命由不同的机构负责:由评议会、大学理事会和州政府代表组成的遴选委员会负责选拔与提名,大学理事会负责选举,评议会和州科学部负责认可,巴登—腾堡州州长负责任命。这些机构既分工也合作,有助于选出同时得到政府、社会和大学认可的校长。这种校长选任制度既尊重大学的自治权,又允许政府和社会可以对校长选任施加恰当的影响;既保证让大学里的不同群体民主参与决策,同时又基于教授治校的传统赋予教授群体最大的影响力。海德堡大学校长选任制度对我国大学校长选任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校长选拔任用 高等教育管理 现代大学制度 高校理事会 德国高等教育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资助项目“德国六十年来的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项目批准号:09YJC88001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基金资助“研究生培养模式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批准号:2009JJD88000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世界一流大学的形成与发展规律研究”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比较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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