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与否的界定——国际贸易合同有效成立的新规定
1997-11-20分类号:F740.4
【部门】北京商学院经贸系
【摘要】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至少要满 足两个国家法律的要求,也就必须克服法律冲突所造成的障碍。1964年制定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成立的统一法》和《国际货物销售的统一法》,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这两个法为蓝本,于1978年拟就并于1980年通过《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合同公约》);与此同时,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于1994年制定并通过《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合同通则》)。依据上述公约和通则的规定,国际贸易合同必须通过对要约的承诺而成立。归纳起来,一项要约的构
【关键词】贸易合同 要约人 合同成立 法律冲突 货物销售 交易条件 合同无效 风险转移 特定事项 合同订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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