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区学院的中介角色和职能
2014-04-15分类号:G648.6
【部门】华南师范大学教科院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摘要】社区学院是在学习社会和终身教育理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高等教育形式,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其性质有别于政府和企业办的高等学校,承担着政府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而转移出来的部分社会和教育职能。办学宗旨直接为社区发展和社区建设培养本地人才,办学形式融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为一体,尤其在政府转变职能和治理社会的新形势下,调整教育权利和义务之间的不平衡,购买教育服务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方面,从而在维持和实现社会教育公平中发挥重要作用。重视社区学院的中介角色和社会职能,协调当地的政府机构、社区组织、教育机构及私人企业等单位的合作关系,整合各种社区教育资源和力量,是推动公民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社区学院 中介组织 学习型社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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