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基建并账探讨
2014-12-10分类号:G647.5;F233
【部门】聊城大学
【摘要】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已于2014年1月起开始实施。《新制度》要求高校对基建投资业务在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至少按月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新变化顺应了会计主体假设要求,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建项目完工前账面资产严重不实的问题,能如实全面地反映高校的资产负债及风险情况,大大提高了高校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
【关键词】会计主体假设 在建工程 基本建设会计 基建拨款 基建项目 单独核算 财务管理 基建工程 基建投资 其他应收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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