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日三国征信监管模式比较及其启示
2014-12-02分类号:F837.12;F833.13;F835.61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
【摘要】美、英、日三国都有比较健全的征信法律体系和成熟的监管模式,特别注重对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结合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建议建立和完善征信法规,为信用信息共享和合理使用提供制度保障;加快行业信息系统建设,为推动信息共享进程提供先决条件;进一步加大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力度。
【关键词】征信 监管模式 信息主体 信息系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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