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调整财政部门部分票据工本费
1997-05-21分类号:F726.7
【部门】
【摘要】江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调整财政部门部分票据工本费1997年2月17日,江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发文,决定调整财政部门部分票据工本费。调整后的票据工本费标准见下表:(摘自江西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赣财综字〔1997〕第31号、赣价行字〔1997〕第14号...
【关键词】财政部门 联合发文 门诊收费 三联式 罚没物资 收费标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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