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学位点自我评估机制之构架
2014-08-20分类号:G647
【部门】武汉理工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摘要】在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背景下,高校学位点自我评估要把高校自我评估与政府合格评估相结合、学位点自我评估与学科动态调整相结合、学位点自我评估与学科绩效投入相结合、综合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学位点评估与后续建设相结合等五项基本原则。在机制整体构架上,需要综合评估与专项评估相衔接,更要突出专项评估;多元主体参与,鼓励社会参与,突出学术评价;高校自我评估与后续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自我评估的作用;高校自我诊断评估、社会中介水平评估与政府合格评估相结合,形成完整学位点评估体系。
【关键词】综合评估 专项评估 多元主体 评估体系
【基金】湖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重大课题“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课题编号:2014A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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