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为何在中国实施维艰:代理成本理论解释与上市公司数据验证
2014-12-02分类号:F832.51;F272.92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股权激励为何在中国实施维艰?基于代理成本理论和上市公司的数据,本文研究表明,第一类和第二类股权代理成本显著高的公司,愿意选择股权激励计划缓解股东与经理人的冲突,但债务约束的广泛存在,限制了其对该项制度的选择,特别是对股权激励计划具有强烈需求和实施意愿的民营企业而言,债务的约束力更强。本文的研究体现了债务代理成本在我国企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并对我国股权激励实施现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关键词】第一类代理成本 第二类代理成本 债务代理成本 产权性质 股权激励计划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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