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条款设计与三方博弈均衡
2014-05-20分类号:F832.51
【部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重要的融资手段之一,由于其兼具债性与股性,因此涉及发债公司、原股东和可转债持有人三方利益主体。可转债的成功发行与平稳运行离不开三方博弈的均衡,但是在市场下跌的情况下,现有可转债回售条款存在缺陷,导致三方皆输。文章以可转债三方的利益为出发点,结合现实可转债的案例,提出减少回售覆盖期、增加利率补偿的可转债条款改进建议。
【关键词】可转换公司债券 条款设计 三方博弈均衡
【基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资助项目资助;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社科计划面上项目《准则变更;会计信息质量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SM201410038003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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