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社会责任的本原性质、履约机理与治理要义
2014-04-15分类号:G640
【部门】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摘要】大学本质上是融"学术性"与"契约性"为一体的契约联合网络,大学、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是"异质共生与互补"的关系,大学社会责任的逻辑起点在于基于交换关系所衍生的"契约性"与"学术性",其本原性质可表述为基于"学术性"的契约之履行过程。大学社会责任可以分为学术责任、育人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与伦理责任,大学社会责任的价值根源在于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大学社会责任履行可通过"学术力量主动"、"市场力量推动"与"社会力量引导"来予以实现。据此,可以构建包含价值根源、实现路径、责任与契约类型等在内的大学社会责任的履约机理模型。大学社会责任的履行要有一个"边界",其治理要义在于"有限度承担"而非"过度活跃"...
【关键词】大学本质 大学社会责任 学术性 契约性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高校行政;学术权力的运行机制研究”(课题批准号:CIA100167)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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