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融资模式
2014-04-16分类号:F832.4;F301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农村土地改革问题上,肯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地位,赋予了其抵押担保权能,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功能。实际上吉林省早在2012年推出的一款新型农村金融产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就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该产品的核心思想是围绕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土地未来预期收益作保证,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力求在新一轮土地改革背景下更好地破解农村地区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被称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吉林模式"。吉林省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融资模式推出背景作为农业大省,吉林省有得天独厚
【关键词】贷款融资 土地收益 保证贷款 金融产品创新 金融机构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地区 农村金融产品 抵押担保 贷款担保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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