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民间资本设立银行带来的红利和风险
2014-05-15分类号:F832.3;F276.5
【部门】闽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允许民间资本设立银行会给我国金融和经济的发展带来制度红利,有利于促进银行业竞争,引导规范的民间金融进入正规金融体系,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允许民间资本设立银行同时也会给金融体系带来一定的制度风险。有必要通过完善民营银行市场准入,提高民营银行信息透明度,加强金融监管,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来进行应对。
【关键词】民间资本 民营银行 制度红利 制度风险
【基金】福建省科技厅软科学重点项目“福建涉农中小企业研发资金缺口与金融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2R039)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经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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