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存贷比监管
2014-07-16分类号:F832.2
【部门】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
【摘要】随着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模式的变化和金融市场的深化,不断改进存贷比监管,在提高监管有效性的同时,也对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1995年颁布的《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标志着存贷比成为一项法定监管标准。近20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经营模式和金融市场逐步发生变化,尤其是2011年之后,存款增速放缓,存贷比监管面临的挑战不断增
【关键词】存贷比 资产负债结构 监管有效性 监管标准 银行承兑汇票 存款增速 《商业银行法》 计算口径 同业存款 信贷资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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