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尔流动性框架的最新修订及对我国的启示
2014-01-15分类号:F832.1;F831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电子商务司
【摘要】2013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公布了流动性监管框架的阶段性成果《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流动性覆盖比率及流动性风险监测工具》,相较于2010年12月颁布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有许多重要修订。本文着重对四项重要修订问题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我国践行新的流动性管理框架的应对之策。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应丰富金融资产种类,在计算二级资产上限时纳入平仓机制,积极推动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在过渡期内按照我国中小企业标准制定现金流出率,降低现金流出率以避免对实体经济的扰动,完善压力时期流动性管理框架。
【关键词】金融监管 巴塞尔协议 体制流动性 存款保险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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