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管控政府债务风险
2014-04-01分类号:F812.5
【部门】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
【摘要】应将中央管制为主导的地方债务管理模式逐步转为资本市场主导的模式,同时必须让预算问责成为债务问责的关键平台政府举债总会有风险,真正的问题在于风险的程度、范围和应对。与私人债务不同,政府债务没有真正的债务人,因为没有任何政府官员需要对偿债承担个人责任。这是政府债务容易膨胀失控的内在根源,也表明制度约束必不可少。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相关立法和制度措施,控制政府债务制
【关键词】债务风险 政府债务 政府举债 地方债务 私人债务 制度措施 资本市场 债务管理 预警体系 管理模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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