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内审催生政府采购协管员管理办法出台
2014-01-15分类号:F812.45
【部门】湖北省十堰市内部审计协会
【摘要】日前,湖北省十堰市财政局积极采纳该局内审建议,出台了《十堰市政府采购协管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与各采购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工作效能。《办法》规定,政府采购协管员原则上应从单位负责财务管理或后勤装备管理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各单位可视工作量确定1~2名采购协管人员。《办法》对政府协管员应具备的条件、产生程序、权利与义务、应遵守的纪律、监督考核等都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明确政府采购协管员的主要职责有:一是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在本单位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并对本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本单位的政府采购
【关键词】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 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办 在职工作人员 后勤装备管理 监督考核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财务管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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