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增值税征收模式的构建——基于澳新模式视角
2014-08-25分类号:F812.42;F830.42
【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借鉴澳大利亚—新加坡金融业增值税征收模式(简称澳新模式),构建我国商业银行增值税征收模式。此模式要求商业银行明确征免范围,一般应税项目按一般征收方式征收增值税,税率不宜超过10%;免税项目允许19%的进项税额抵扣。经过测算,采用此模式后,商业银行总体税负下降,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关键词】澳新模式 进项税额抵扣率 增值税税率 税负
【基金】“天风证券转型过程中财务问题研究”(项目编号:K06563)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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