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如何缴纳流转税
2014-12-05分类号:F812.42;F426.92;F406.7
【部门】河北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
【摘要】由于建筑业尚未施行"营改增",所以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取得建筑业劳务收入,到底应该如何缴纳流转税始终存在较大争议。笔者结合具体工作,从业务性质、立法原理、混合销售的认定、兼营业务的特征四个方面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剖析,认为应按业务性质而不是纳税人的属性确定适用税目。
【关键词】营改增 混合销售 兼营 业务性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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