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2014-02-26分类号:F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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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调整增值税税率,实行彻底的消费型增值税。为有效彻底解决"营改增"后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增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重新调整增值税税率,包括基本税率和低税率。我国在征收消费税的前提下设置17%的基本税率偏高,建议在科学测算税负水平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基本税率,同时与国际比较,我国13%的低税率也略显偏高(丹麦低税率为5%,德国为4%和8%,卢森堡为6%,挪威为3%和7%,法国为2.1%或者5.5%),建议将增值税低税率
【关键词】税制改革 增值税税率 消费型增值税 税负水平 企业税负 国际比较 房产税 税收收入 主体税种 丁芸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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