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应当积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2014-03-05分类号:F812.2;F832.1
【部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摘要】财政作为宏观管理主体在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管理方面承担重要职责,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结合国际经验,财政部门可通过救助问题金融机构,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刺激经济,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等措施,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关键词】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机构 审慎监管 证券投资者 金融稳定委员会 银行股份制 中央银行 金融监管部门 工商银行 资产管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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