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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法律保障制度

1997-10-15分类号:F552

【作者】陈宪民
【部门】
【摘要】上海跨世纪的规划是建成“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即形成长江经济开发龙头,国际金融、贸易、经济中心的基本框架体系。处于世纪之交的上海,面临高起点的历史性跨越,这样,进一步扩大口岸功能势在必行。上海经济区和港口条件十分优越,是世界排行居前的亿吨大港之一,上海要成为“一个龙头、三个中心”的重要先决条件是建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此举对国际交往和对长江经济带的开放意义也十分重大。针对上海这项宏伟工程,笔者认为,法律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目标的实现是其关键所在。本文就加强和完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配套法律作一探讨。
【关键词】国际航运中心  港口条件  航运经济  口岸功能  法律保障制度  对外贸易口岸  港口基础设施  太平洋西岸  航道建设  航运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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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期刊栏目】国际商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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