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讲座(五)
1997-09-01分类号:F512.43
【部门】
【摘要】十一、国际货代业务员应具备的进出口商检知识 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大都远隔重洋,难以当面验收货物,而且商品在长途运输中难免不会发生残短,为了分清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就需要一个与有关当事人无任何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对商品的质量、重(数)量、包装、卫生、疫情、残损等方面进行检验并出具证书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结算货款、进行索赔和理赔的依据。因此,进出口当事人(或其代理)应根据贸易合同中的要求向商检机构申请报验。
【关键词】货运代理业务 进出口商品 国际货代 有关当事人 贸易合同 远隔重洋 报验 检验机构 质量认证 商检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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