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项下分批装运条款的实际应用分析
2014-12-10分类号:F740.4
【部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在大宗货物交易中,凡成交数量较大,或受货源、备货资金、船源、运输条件、目的港装卸条件、市场销售等因素的限制,有必要分期或分批发运、到货的,通常都需要在买卖合同中规定允许分批装运或具体分批装运的措施。分批装运又称分期装运(Partial Shipments),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批或若干期装运。在国际买卖合同中对分批装运的规定方法主要有三种:第一,只规定允
【关键词】信用证方式 买卖合同 成交数量 信用证规定 运输条件 目的港 运输单据 汉堡港 开证行 进口方
【基金】“我国外贸行业进出口促进政策措施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S-A-12019)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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