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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广州市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思考

2014-06-25分类号:F726;F299.24

【作者】吴林波  赖粤  袁名别  
【部门】广州市物价局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机制和规则。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公用事业价格调整机制改革,成为物价部门转变职能、适应新形势亟待解决的课题。一、建立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必要性城市公用事业是指为城镇居民生产和生活提供必需、普遍服务的行业,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直接关系到市民利益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市逐步以市场化为导向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
【关键词】公用事业价格  调整机制  城市公用事业  城市经济  成本监审  价格听证  资源配置  城镇居民  价格监管  成本变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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