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连结型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与税法规则的跟进
2014-05-20分类号:F842.6;F812.42
【部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
【摘要】投资连结型保险是我国保险市场中的新型保险产品。但由于税法规则的缺失,其不确定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其在中国的发展。由于投资连结型保险包含投资的因素,因此,其保险金的给付是否能够享受免税的待遇,保险期间所累积的投资收益是否计入应税所得以及保费支付是否允许扣除等问题,仍存在诸多的争议。保险因素还是投资因素将决定这一保险产品相关收益的税收待遇,存在整体或分解课税法的分歧。如投资连结型保险合同中保险属性居于主导地位而投资安排仅为服务于保险功能的实现,则该合同应当被视为保险合同,以此属性确定其收益的纳税义务。
【关键词】投资连结型保险 所得税 整体课税
【基金】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金融交易课税的理论探索与制度创新——以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为核心”(12FFX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校级青年教师基金项目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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