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中心建设的模式和制度安排
2014-12-20分类号:F832;F125
【部门】新疆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欧亚陆路贸易通道的核心地带上建设区域金融中心是实现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国家向西开放以及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可持续性发展和改革深化意义深远。未来"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中心建设应以法治为主导政府推动型金融中心建设为模式选择,通过完善法规,推动金融中心法治化建设;确保国家能源战略,创建石油期货交易场所;降低准入门槛,吸引外资金融机构,促进各类主体平等竞争;完善市场功能,促进金融资源整合与创新;加快基础建设,重视金融人才,培育良好服务环境。
【关键词】金融体制 国家能源战略 区域金融中心 能源发展战略 核心地带 陆路贸易 国际金融中心 交易场所 主体平等 推动型
【基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稳定与地方经济发展保障研究基地2014年重大项目“‘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中心法制建设研究”(项目编号:XJEDU010914A01)的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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