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财务重述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以山东江泉实业有限公司为例
2014-11-25分类号:F832.51;F406.7;F233;F279.26
【部门】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摘要】本文分析了上市公司发生财务重述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关系。通过山东江泉实业有限公司的案例,发现公司重述后的财务报表存在较高的盈余管理程度,此时公司管理层更关注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出具令其满意的审计意见,而非事务所的声誉。此外,事务所可能提高可接受的风险程度以避免市场份额的减少,因此也降低了对声誉的维护。同时,通过研究重述后会计师事务所市场份额的变动情况发现,财务重述并未对事务所的声誉产生实质性影响,说明事务所声誉机制未得到有效施行。
【关键词】财务重述 事务所变更 事务所声誉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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