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企业IPO过程中真实盈余管理行为研究
2014-04-20分类号:F832.51;F275;F224
【部门】四川亚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摘要】一、引言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25号文中规定:"要正确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包括作为企业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交易费用,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行会
【关键词】创业板企业 IPO 承销费用 盈余管理行为 企业会计 金融工具列报 合并对价 市盈率 保荐人 有关费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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