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背景下投资损失构成成分的机理关系
2014-05-15分类号:F832.51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摘要】即使在金融危机集中爆发期间或市场综合指数与个股股价同时下跌的情况下,仍然不能认为投资损失完全是由系统性风险造成的。对于虚假陈述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者而言,其投资损失或收益在中国现行法律要求和市场环境下由三部分影响因素构成,包括固定投资收益效应、系统性风险效应和虚假陈述类特质效应。本文着重阐述了虚假陈述类特质效应和系统性风险效应的机理关系。系统性风险效应具有时变的特点,在不同的时点上产生不一致的损失或收益效果;系统性风险效应与虚假陈述类特质效应在形态上具有对称互补关系,共同形成了投资损失或收益。
【关键词】系统性风险效应 虚假陈述 状态空间时变参数 虚假陈述类特质效应
【基金】安徽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净利润构成成分的波动性与现金分配”(2012SQRW051ZD); 安徽省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基于资金链视角的房地产企业风险管理研究”(2012SQRW047ZD);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有企业跨国投资与政府监管问题研究”(12CGL007)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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